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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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藏品征集启事
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是中国侨联直属的事业单位,是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华侨华人历史文化及其见证物的国家级博物馆。为了充分展示华侨华人、归侨侨眷的奋斗历程,展示广大华侨华人对住在国与祖(籍)国的社会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以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华侨历史文化遗产为目标,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现面向海内外长期征集藏品及其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物品、资料
1.海内外侨团侨领,华文学校、华文媒体等组织及其领导人物,以及社会各界杰出华侨华人、归侨侨眷的物品和资料(如会旗、章程、照片、题字、课本和报刊等)。
2.华侨华人创作或收藏的珍贵书籍、字画、艺术品及家谱、家书等物品和资料。
3.反映华侨华人支援祖(籍)国革命与家乡建设,以及对住在国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物品和资料(如奖状、奖杯、勋章、侨批、国债券等)。
4.反映华侨华人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代表性物品和资料(如货币、邮品、服饰、家具、工艺品和农、工、商等行业生产用具及产品等)。
5.与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有关的其它物品和资料。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华侨华人世代相传的各种中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之相关的实物(如传统的艺术、技法、饮食、医药、礼仪、娱乐、口头文学等)。
(三)音像资料
1.凡是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及重大事件中的华侨华人和侨团组织的音像资料均在本馆征集范围之内。
2.本馆还将对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中的代表人物和重大事件亲历者进行口述历史采访。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
本馆将向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或收藏证书,捐赠藏品展出时,在展品文字说明中注捐赠者姓名。
(二)复制
如以复制件形式捐赠,本馆与物品所有者协商进行复制。
(三)借展
单位或个人自愿将收藏的物品借与本馆展览的,本馆与其签订借展协议。
(四)寄存托管
单位或个人自愿将收藏的物品委托本馆保管和展览的,本馆与其签订寄存托管协议,无偿为其进行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
(五)收购
对单位或个人合法所有的藏品,在所有者自愿出售的前提下,经鉴定后进行有偿收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靖 张晶
电 话:010-64030790 010-64063961
手 机:13520066293 15210512985
传 真:010-64063961
邮 箱:bwgcpb@126.com
地 址:中国北京北新桥三条甲1号
邮 编:100007
网 址:http://www.chinaql.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