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0年中国驻古巴总领事签发的华工国籍证明书入藏侨博
时间:2026-07-28 09:22 来源:未知 作者:cpb 点击:次
“一纸侨批寄家国 万缕乡愁入馆藏——中国侨联关于华侨文物与历史记忆征集启事”自发布以来,得到海内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热烈响应,纷纷将珍藏多年的各类华侨文物、史料、艺术品捐赠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为记录本次征集活动中社会各界的热心支持,并感谢捐赠者的慷慨赠予,侨博将陆续发布捐赠系列报道与相关藏品介绍。
近日,原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田亦军先生与夫人王珏女士向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捐赠一件珍贵历史文献——1880年中国驻古巴哈瓦那总领事刘亮沅签发的华工国籍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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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入藏的华工国籍证明书,系清光绪六年(1880年)由清政府驻古巴哈瓦那总领事刘亮沅签发。该证明书为西班牙文印制,有编号,落款有刘亮沅的手写签名,并加盖“大清总领事署图记”双龙官印。在当时,这种身份证明书被华工视为获得人身自由和受到保护的象征,称之为“行街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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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年,清政府决定在古巴、新加坡等地设置总领事,以切实保护侨民和改善华工待遇。1879年9月,清政府首批派驻古巴的领事人员抵达哈瓦那,刘亮沅为首任总领事。这份由首任总领事签发的证明书,是清政府设领护侨历史的重要实物见证。
该证明书具有较重要的历史价值与研究价值。它是研究晚清外交近代化的文献资料。1874年清政府与西班牙签订《会订古巴华工条款》,开始仿效西方列强给予侨民国籍和身份证明的护照制度,成为清政府援引国际间政府行为规范、步入外交近代化的开端。同时它也是研究近代华工苦难史与清政府护侨努力的直接物证。1847年至1872年间,被贩卖至古巴的华工逾11万人,被残害致死者达5万余人。这份证明书正是华工获得合法身份、受到领事保护的象征。作为早期华侨护照类文物,该证明书对研究中国护照制度演变、晚清领事制度及海外华侨社会具有一定学术价值。
田亦军先生长期从事外事侨务工作,对华侨历史文化有深厚感情,此前曾向侨博捐赠《谭贤赛君购金公债簿》等珍贵藏品。此次捐赠再次体现了田亦军先生对华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热忱与担当。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将妥善保管、研究展示该藏品,向公众讲述晚清华工海外奋斗的历史,充分发挥其历史价值与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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